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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砥砺奋进交出满意答卷开启征程描绘时代蓝图
人民法院报记者 赵 霞
2018年1月2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作法院工作报告。 王锐摄
全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图
【编者按】
1月28日,在宁夏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向大会作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客观全面的总结了过去五年来,宁夏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自治区党委、最高法院各项决策部署,面对诉讼案件持续攀升、办案难度不断加大的严峻挑战,面对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复杂、转型发展司法需要日趋多样广泛的深刻变化,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负重拼搏,砥砺前行,自觉践行“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宁夏法院精神,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自身建设,实现了既定的法院队伍素质整体新提高、法院工作整体新发展、法院形象整体新转变“三新”目标。
五年来,宁夏各级法院的多项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先后有6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最高法院的表彰奖励。石嘴山中院、中卫中院、西吉法院等6家法院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兴庆法院、同心法院、金凤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陈美荣、史有明等17名基层优秀法官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现将《报告》予以全面解读,以期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人民法院在法治国家建设和“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中的担当作为,在理解中支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在支持中监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推进宁夏法院司法事业在新时代有新作为,实现大提升和新跨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砥砺奋进交出新时代合格答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全区法院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
五年来,宁夏法院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政治引领旗帜鲜明。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年来,宁夏法院坚持公正司法立公信,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受理各类案件680168件,审结654855件。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分别达到96%和98%以上,主要业务指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五年来,宁夏法院坚持维护稳定促发展,服务大局更加有力。出台了服务保障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7个,连续9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每年逾5000件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五年来,宁夏法院坚持创新突破解难题,司法改革实质推进。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得到了中央政法委、两高督察组的充分肯定,司法改革有力带动了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明显提升。
五年来,宁夏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无止境,诉讼服务便捷高效。覆盖全区基层法庭的“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跑遍乡村,“12368”热线为群众提供全天候诉讼服务,“双助理”模式在全区得到推广,将司法职能延伸到基层和诉前。信息化建设成果在便民、利民、惠民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充分体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年来,宁夏法院坚持顶层规划明方向,发展思路统一清晰。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主线,以“一年抓管理,两年促规范,三年新发展,四年求突破,五年大提升”为蓝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目标重点,整体发展能力得到全面增强。
五年来,宁夏法院坚持夯实基础出亮点,创先争优成效显著。倡导争做“三让法官”,激励干警创先争优。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案入围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全国十大案件评选,高级法院报送的行政审判案例和裁判文书分获全国一、二等奖,2017年全区司法数据质量合格率99.95%,位列全国法院第一。
文解五年发展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法治宁夏建设
积极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成立宁夏首个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服务“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主动研究审判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司法建议236条,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考。着力优化市场经济环境,高级法院设立首个知识产权审判法庭,指导全区法院审结宁夏银联公司商标权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481件,出台加强产权保护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妥善审理破产、股权转让等涉及企业产业调整、产能升级等案件,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2400件,保持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群众安全感。有力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案件8682件,配合自治区政府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有效缓解了群众反映的“告官不见官”现象。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效回应多元司法需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深化拓展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发展成果。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劳动争议、拆迁补偿、医疗教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各类民事案件164738件;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探索推行家事案件情感修复期、离婚证明、跟踪回访等制度,审结婚姻家庭类纠纷67096件;坚持“寓教于审”,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圆桌审判”和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05件;完善司法惠民举措,全面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络、“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一体的诉讼服务新格局,实现了“网上网下”服务联通并举。通过巡回就地办案、网络预约诉讼服务、远程视频接访等方式,为群众节约诉讼成本3000余万元。切实解决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200453件,执结181773件,执行到位金额217.7亿元。成立由54家成员单位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参与、部门配合”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已经形成。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三级法院全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执行网络查控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了全国3734家银行和阿里巴巴、京东金融等互联网银行可查询,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执行工作模式。失信联合惩戒效果明显,累计公布失信名单信息70511条,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置产业、招投标、投融资、乘飞机、坐高铁等方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着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稳妥有序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审核把关、人大任命等程序,两批共遴选产生1088名员额法官;联合7部门出台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完成首批609名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工作;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制度,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根基更加坚实。制定《宁夏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要求。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出台《关于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实施办法》《关于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认定的工作指引》等规定,严格执行证据裁判规则,依法对78名被告人宣告无罪,有效防止冤案发生。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持续深化司法公开,与全国同步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2017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满意度测评达到98.3%,创测评历史最高满意度。
★严抓法院自身建设,着力提升队伍司法能力。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重要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提升司法能力,深入持久实施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开展集中面授、网络培训、岗位练兵、庭审观摩、业务交流等活动,重点提升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科技应用等办案能力。筑牢司法廉洁防线,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制度,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常态化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有案必查、绝不姑息,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警5人、违纪违法人员46人。建成“五位一体”举报系统,加大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工作力度,“讲廉政就是给干警最大福利”的理念已经深植人心。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党领导一切的思想,始终做到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向党委和政法委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报告工作,严格落实决议,切实改进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委员参与监督司法。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全区法院共办理答复418件。坚持集中通报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重要会议、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累计2237次。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办理检察建议1019件。
案解五年发展
五年来,宁夏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复杂疑难的刑事、民事大要案,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马永平公交放火案:2016年1月5日7时许,马永平经过事先预谋、准备,采取极端手段,故意在人员密集的行驶中的公交车上点燃汽油放火,致18人死亡、32人不同程度受伤,公交车被烧毁。2016年6月30日,马永平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永平不服,提出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26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4日核准了对马永平的死刑裁定,罪犯马永平被执行死刑。
代永宗等25人“全能神”邪教组织案:代永宗等25人从2005年开始先后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并担任“带领”“事务执事”等。法院经审理认为,代永宗等人加入邪教组织以来,积极参加信徒聚会、在公共场所散发宣传品,传播邪教教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属共同犯罪。2016年6月26日,西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代永宗等5名被告被判处七至八年有期徒刑,其他被告人也根据犯罪事实、情节轻重等分别获刑。
杨海等65人涉黑案:杨海等65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刑事案件,也是宁夏迄今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涉黑案件。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历经9天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13年7月22日作出判决。宣判后,杨海等32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经一、二审法院查明,杨海自2001年刑满释放后,分别纠集王少军、马耀林、马少林等人,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该组织在杨海的指挥、授意下,通过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杨海在该组织中处于组织者、领导者地位,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其他罪犯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6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程文涛等10人制造矿难故意杀人案:2010年至2013年期间,程文涛、周仕考、谯延波等10人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寻找被害人并将被害人带到煤矿打工,将被害人杀死在井下伪造矿难后,再冒充被害人家属骗取钱财。程文涛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致五人死亡。2015年9月20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程文涛、周仕考、谯延波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亦被分别定罪处刑。程文涛等人不服提出上诉,宁夏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1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日核准了对三犯的死刑裁定,并已执行死刑。
方仁受贿案:2005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方仁在担任银川市经贸委主任、贺兰县县长、贺兰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395.5921万元、美元44万元、欧元43.83万元。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方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罪所得全部依法没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方仁当庭表示服判。
五年来,全区法院共审结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犯罪案件32029件,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审结王德林、方仁、王荣泽等职务犯罪案件2232件,判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122人。
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案:2016年2月3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案。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两年努力,督促涉案企业不断整改修复,直至符合环保要求。后环保部发布《关于解除腾格里沙漠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与八家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八家企业共承担5.69亿元用于环境服务功能修复,并因其环境污染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该案的成功审理,为推进宁夏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有益的法治经验。该案被列入“2017年全国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参选案例。
“小米手机侵权案”: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宁夏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银川市正源北街店、宁夏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一案,被控侵权产品的商品信息(内、外包装信息、IMEI码、许可证号、CMIIT码)全部指向东方通信公司,且东方通信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手机系他人假冒其公司名称生产销售的产品,依现有证据可以认定小米公司公证购买的涉案手机系东方通信公司生产,从而认定东方通信公司生产的涉案手机构成对小米公司商标权的侵犯。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2016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五年来,宁夏法院平等保护产权,审结各类商事案件233640件;尊重契约自由,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15572件,促进市场要素有序流转;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75999件,审结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案件2547件,激发各类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开启征程描绘新时代发展蓝图
未来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五年,是实现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奋斗目标的五年,也是宁夏法院迈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实现新跨越的五年。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宁夏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新时代新使命,适应新矛盾新要求,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为实现“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的目标,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以更大的作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善于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把握司法职能定位,主动融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以更高的标准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依法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增强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依法公正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决胜攻坚的劲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司法为民。依法审理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强弱势群体权益司法保护,及时审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依法审理各类涉农纠纷,有力服务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逐步构建新型司法便民惠民网络,为当事人提供更加精准、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增强公开效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更新的步伐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职业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改革整体效能。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一证据标准,更好发挥庭审作用。统筹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案件繁简分流、家事审判、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等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以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守好廉洁司法底线。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为目标,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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